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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完善法规、标准 保障无人机有序发展

栏目:行业动态 发布时间:2016-08-17

摘要 :

8月15日从民航局获悉,8月12日,民航局召开通用航空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会议。民航局局长冯正霖指出,要抓紧完善相关法规、标准,保障无人机健康有序发展。

民航局局长冯正霖在会上指出,要抓住有利契机,以改革创新精神完成《指导意见》确定的发展任务。《指导意见》明确了培育通用航空市场、加快通用机场建设、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扩大低空空域开放、强化全程安全监管五大任务,这些都是多年形成的难啃的“硬骨头”,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和久久为功的毅力,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努力破解通用航空发展难题。在航空器制造应用方面,要坚持自主创新,鼓励发展拥有自主产权的航空器,也要合理引进国际上先进的通用飞机;鼓励研发新能源通用飞机,从全产业链的角度,促进新能源通用飞机的发展应用。

冯正霖还要求,要积极推进立法进程,加快修订规章规章及相关规范性文件中不符合通航运行特点的限制性条款。针对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的安全运行管理,要抓紧完善相关法规、标准,保障无人机健康有序发展。在执行规章方面,既要执行到位、依规运行,也要防止出现过度监管、上限监管和越位监管。要加快建设通用航空安全监管平台,要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实现飞行动态实时监控,鼓励以多种方式建设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监管平台,加强对批准运行的第三方无人机云平台的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保证公平有序竞争。

冯正霖强调,促进通用航空发展要以典型引路,抓点带面,加大试点工作的力度和广度。下一步要围绕《指导意见》提出的建设50个综合或专业示范区的目标,根据不同区域发展条件和特点,结合地方政府需求,加强试点研究,从低空空域开放、通用机场建设、通用航空器适航审定标准,通航交通通勤、飞行运动、飞行娱乐消费、应急救援和医疗救护等方面开展综合或专项试点示范区建设工作。要通过试点工作,总结和关注不同类型、不同条件下发展通航的经验、教训和问题,使我国的通航产业始终走在快速、科学、持续安全发展的轨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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